工程爭議
從設計、施工到驗收,工程爭議隨時可能發生。我們的律師專精處理建築工程契約、品質爭議與損害賠償問題,並能配合專業鑑定,協助當事人有效維權、化解糾紛。
常見法律問題 Q&A
Q:施工品質有問題,我可以拒付尾款嗎?
A:可依承攬瑕疵擔保主張修補、減價或損害賠償;在瑕疵未修復前,得有條件地主張暫緩或按比例扣留尾款。但須注意契約中之驗收條款、履約保證及風險(例如對方主張給付或受領遲延)。
Q:承包商未如期完工,可以請求賠償嗎?
A:若非不可歸責事由(天災、設計重大變更等),違反工期通常構成違約事項,可依契約請求違約金或損害賠償。宜保存工期紀錄、變更指示與往來文件等。
Q:追加工程沒白紙黑字,我還要付嗎?
A:原則上工程變更應經書面確認。但若確有追加施工事實且雙方有默示合意(例如已部分付款、已受領),法院仍可能認定追加工程部分雙方有契約關係存在;金額則依必要且合理之費用計算。由於追加工程之舉證難度高且風險也較高,務必即時補簽書面約定。
Q:完工後才發現結構瑕疵,已過保固怎麼辦?
A:對於建築物等重大工程修繕,承攬人對重大或影響安全之瑕疵於一定期間內仍應負責(通常不得短於法定期間,重大工程為五年);發現後應即時通知並於法定期間內主張修補、減價或賠償。可委請鑑定釐清因果與範圍。
Q:施工中工人受傷,業主是否連帶負責?
A:原則由承攬商負主要工安責任;但若業主對工作場所安全、危險設備管理有可歸責疏失,仍可能被請求負擔一定之民、刑事責任。實務需檢視工安計畫、教育訓練、保護具提供及監督紀錄。